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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自然人王某第35类“盛京人人”商标复审胜诉

更新时间:2025-09-27


商标被驳回后,复审是很有必要的,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,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。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,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,继续进行提交申请,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。

案件回顾
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8660430盛京人人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
商标对比图

事实与理由

一、经查询,第41981639号引证商标正处于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的审查过程中,引证商标的权利状态不稳定,其作为引证商标的法律效力有待商榷。

二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设计来源、含义指向、整体外观以及呼叫等方面差异显著,并不构成近似商标。故,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应当准予注册。

申请人在此援引与本案案情类似且成功注册的案例,予以证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,不构成近似商标

三、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使用过程中,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,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。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,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。

四、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完全是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善意目的,申请商标在申请人的使用、宣传过程中,已经具有知名度。

裁定结果

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8660430盛京人人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
案例启示

盛京人人”商标被驳回案例。我司律师从商标状态入手,紧接着从含义、外观等处分析判断,区分了双方显著性不同,最终使得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。商标是企业品牌的核心资产,驳回后直接放弃可能导致品牌推广受阻甚至被他人抢注。复审是保护品牌价值的重要手段,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