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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自然人蒋某第29类“乡村妹”商标复审胜诉

更新时间:2025-04-22

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、读音、含义及颜色、整体结构、立体形状、颜色组合近似,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,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。那如果商标被驳回了,也不需要太过烦恼,我们还有答辩复审这一条路可以走。

案件回顾
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7945967号“乡村妹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
商标对比图

事实与理由

一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设计来源、含义指向、整体外观以及呼叫等方面差异显著,并不构成近似商标。故,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应当准予注册。

1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、显著特征及商标呼叫上明显不同,根本不构成近似商标。

申请商标是由图形+汉字“乡村妹”+拼音三部分构成的组合商标,故,“乡村妹”是申请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,商标直观呼叫为“xiāng cūn mèi”。

引证商标是由图形+汉字“阿彤妹”两部分构成的组合商标,故,“阿彤妹”是引证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,商标直观呼叫为“ā tóng mèi”。

2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设计含义方面明显不同,根本不构成近似商标。

申请商标‌通常指的是来自农村或乡村地区的女性。引证商标的整体含义就是一个名叫阿彤的少女。

二、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使用过程中,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,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。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,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。

三、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完全是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善意目的,申请商标在申请人的使用、宣传过程中,已经具有知名度。

裁定结果

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7945967号“乡村妹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
案例启示

“乡村妹”商标被驳回案例,申请商标为组合商标,我司律师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入手,最终使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。商标一旦被驳回,若企业不进行复审,则意味着该商标无法获得法律保护。企业可能被迫更换品牌名称,导致前期投入的广告、包装、市场推广等成本付诸东流。而通过复审,企业可以据理力争,证明商标的合法性,避免因驳回而造成的经济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