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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自然人陈某第35类“亿家福好物购”商标复审胜诉

更新时间:2025-04-02

商标遇到驳回,不要慌,因为大部分商标是通过驳回复审才能够获得注册取得商标权。本期我们将分享一个驳回复审成功案例,为大家讲讲,面对驳回复审,只要积极应对,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,也很大概率取得商标权。

案件回顾
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73616471号“亿家福好物购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
商标对比图

事实与理由

一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-5的构成、字形设计及外观、含义、呼叫均存在明显差异,不构成近似商标,并未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应当准予注册。

1、从商标的构成、字形设计及外观分析,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-5不构成近似商标:

申请商标由“亿-家-福-好-物-购”六个汉字构成,选用点字大字报字体书写,字形力量感突出,视觉冲击力强。

引证商标1由“亿-家-福”三个汉字构成,以长方形细线描边,字体采用楷书书写,字形扁长,字体飘逸洒脱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引证商标2由“亿-家-福”三个汉字构成,字形结构比较规整,整体美感较强。

引证商标3-4由“亿-家-福”三个汉字构成,整体字形沉稳,赋予了字体极强的速度感。

引证商标5由“福-亿-家”三个汉字构成,采用常规黑体字书写,笔画粗壮,横平竖直。

2、从商标设计理念分析,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-5所表达的含义不同,不构成近似商标:

申请商标整体含义为:申请人凭借优质的服务质量赢得了消费者的信任,事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。引证商标1-5含义为:一亿个幸福的家庭。

二、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,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,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。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,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。

裁定结果

由于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3616471号“亿家福好物购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
案例启示

“亿家福好物购”商标被驳回案例。我司律师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含义、外观处分析判断,证明了其具有显著性,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必将没有障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