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03-03
驳回复审作为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的救济程序,《商标法》对其有严格期限要求,复审必须在“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”。一旦错失时机,商标驳回便成定局。届时再想获得该商标只得重新申请,但对于在先申请将获得注册优势的商标申请而言,重新申请将改变并延后商标的申请日,可能意味着就此与申请商标失之交臂。
案件回顾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3473162号“十里白沙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商标对比图
事实与理由
一、申请商标“十里白沙”是申请人刘淑笑申请的系列商标之一,申请人已经申请注册了多个相关商标,其中部分商标已经注册成功,可见申请商标对申请人的重要性。
二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构成、整体外观、呼叫以及含义上差异显著,根本不构成近似商标,申请商标并未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应当予以核准注册。
1、经查询,本案中引证商标处于撤销/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状态,未作出处理,故在先系列引证商标权利不稳定,不应构成本案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。
2、从外观、构成上分析:
申请商标由汉字“十里白沙”构成。商标整体采用标准的宋体字书写,横细竖粗。引证商标由汉字“十里沙”构成。采用华文行楷字体书写,字体均匀,间隙相等,行笔巧妙。
3、从含义上分析:
申请商标中“十里”字面意思是十里的距离,但在文化上常常用来形容一种范围或场景的辽阔、宽广。“白沙”则直接描述了沙的颜色,给人一种洁白、纯净的印象。当“十里”与“白沙”结合时,整个商标传达了一种宽广、纯净的自然风光或景观的印象。
引证商标中“十里”表示较远的距离,而“沙”则描述了沙的物质形态。整体上,“十里沙”给人一种沙漠或沙滩的广阔、自然的印象。
三、申请商标标识经申请人宣传推广,已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的关系,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。申请人花费大量的人力、物力和财力对商标进行宣传推广,在销售区域有一定的知名度。
裁定结果
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3473162号“十里白沙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案例启示
“十里白沙”商标被驳回案例。申请商标“十里白沙”与引证商标在构成、整体外观、呼叫以及含义上差异显著,根本不构成近似商标,申请商标并未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应当予以核准注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