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01-07
商标被驳回了是可以申请商标复审的,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,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丰富的代理经验,对商标局的驳回意见进行论证,向审查人员详细阐明商标为什么应该注册的理由,从而大大提高复审通过率。
案件回顾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5254066号“NY&LA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商标对比图
事实与理由
一、本案第953236号商标处于撤销中,作为本案的引证商标1其效力有待商榷,恳请待其商标权利状态稳定后,再来审理此驳回复审案件。
二、申请人同意将第“75254066”号申请商标转让到引证商标权利人的名下,两者已经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,并且也已委托本代理向商标局申请了商标转让的备案申请。
三、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,并且已拥有其版权,对该文字商标的申请注册,完全是出于对其著作权合法保护。
四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在商标含义、构成、整体外观上均存在巨大差异,根本不构成近似,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,根据《商标法》的相关规定,申请商标理应予以核准注册。
五、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,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,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。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,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。
裁定结果
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5254066号“NY&LA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案例启示
“NY&LA”商标被驳回案例。申请商标为英文商标,与一个引证商标构成近似,我司律师结合商标显著性等方面进行判断,最终使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