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4-07-25
商标被驳回了是可以申请商标复审的,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,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丰富的代理经验,对商标局的驳回意见进行论证,向审查人员详细阐明商标为什么应该注册的理由,从而大大提高复审通过率。
案件回顾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2988440号“尧坝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商标对比图
事实与理由
一、申请商标“尧坝”为申请人所独创设计,目前已经申请注册了多枚相关商标,且指定的食品商品与申请人的经营范围高度重合,可见该商标对申请人的重要性。
二、引证商标1、2期满未续展已经满一年,目前处在注销状态,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。
三、申请商标以明确的宋体汉字“尧坝”为识别和呼叫的核心,与引证商标3、4在外观、呼叫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,不构成近似商标。申请商标不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应予以核准注册。
四、立足于我国《商标法》的基本原则,申请商标“尧坝”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,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。为了引导消费者获得满意的商品,保证商家提高商品质量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。
裁定结果
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2988440号“尧坝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案例启示
“尧坝”商标被驳回案例。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含义、外观等进行分析,区分了双方的显著性不同,最终使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