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4-01-18
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,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,继续进行提交申请,让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审议,毕竟很多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,需要重新提交,让商标局进行复审。
案件回顾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9979950号“驼羚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商标对比图
事实与理由
一、本案引证商标已经被提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请求,贵局在2023年05月11日通知引证商标注册人提供证据理由后,其两个月内未回复,已经超过答辩期限,极大概率被撤销,不再构成本案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。
二、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设计,以明确的汉字“驼羚”为识别和呼叫的重心,与引证商标“驼玲”在外观、含义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,不构成近似商标。申请商标不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应当予以核准注册。
三、申请商标“驼羚”是申请人申请的系列商标之一,申请人韩苏力么尼已经申请注册了多个相关商标,其中部分商标已经核准注册,可见申请商标对申请人的重要性。
四、立足于我国《商标法》的基本原则,申请商标“驼羚”是一种生活在高原地区的野生动物,使用在青海地区餐饮服务的相关广告上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,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。
裁定结果
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9979950号“驼羚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案例启示
“驼羚”商标被驳回案例,我司律师从从申请商标的含义、特征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判断,最终使申请商标予以成功注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