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02-21
商标被驳回了是可以申请商标复审的,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,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丰富的代理经验,对商标局的驳回意见进行论证,向审查人员详细阐明商标为什么应该注册的理由,从而大大提高复审通过率。
案件回顾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4646275号“瑞隆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商标对比图
事实与理由
一、经查,第37790503号引证商标已被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,若该商标经程序依法被撤销,那么就不再是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权利障碍。
二、申请人重视知识产权保护,申请人在09、40类上已经成功注册了“瑞隆”商标,并对申请商标标识申请了版权保护;可见,申请商标是对于在先权利的一种延续,属于无形资产的扩大保护,不存在与其他商标构成混淆与误认的嫌疑。
三、申请商标是根据申请人“全南县瑞隆科技有限公司”的企业字号设计而来,整体具体独特的设计理念;与引证商标在构成、字形设计、整体外观、含义、呼叫等方面均不同,根本不构成近似,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,根据《商标法》的相关规定,申请商标理应予以核准注册。
四、申请人实力雄厚,在申请人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、金钱以及精力,对申请商标的长期广泛使用不仅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,而且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,使申请商标已经具备了商标的显著特征与识别作用,所以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。
裁定结果
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4646275号“瑞隆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案例启示
通过“瑞隆”商标被驳回案例可知,商标注册之路并非一帆风顺,商标被驳回、被异议等是常有的事,我们能做的就是积极地去做复审答辩努力争取商标权利。我司律师从双方显著性进行分析,巧妙的使用好了援引商标,最终使商标顺利通过复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