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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康拓生商贸第30类“文可心”商标复审胜诉

更新时间:2024-10-22

商标被驳回后,复审是很有必要的,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,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。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,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,继续进行提交申请,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。

案件回顾
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3474981号“文可心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
商标对比图

事实与理由

一、申请商标“文可心”为申请人所独创的名字,有着积极向上的寓意,代表着追求美好、善良和进步的精神,非常适合作为食品类商标注册。

二、申请商标“文可心”未对食品商品的来源等特点超出一般性能的描述,不会使消费者因此而更加青睐,进而产生误购,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不违反《商标法》第十条第一款第(七)项的相关规定。

三、立足于我国《商标法》的基本原则,申请商标“文可心”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,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。为了引导消费者获得满意的商品,保证商家提高商品质量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。

裁定结果

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3474981号“文可心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
案例启示

“文可心”商标被驳回案例。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的名字,有着积极向上的寓意,代表着追求美好、善良和进步的精神,非常适合作为食品类商标注册。申请商标未对食品商品的来源等特点超出一般性能的描述,不会使消费者因此而更加青睐。最终在我方律师的据理力争下,申请商标顺利过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