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4-01-31
商标被驳回后,复审是很有必要的,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,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。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,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,继续进行提交申请,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。
案件回顾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8984340号“EVDate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商标对比图
事实与理由
一、经查询,本案第30706570号引证商标2处于撤三审查中,商标状态尚不稳定,作为本案引证商标2效力有待商榷,恳请待引证商标2状态稳定后,再审理本案。
二、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的英文简称,与各引证商标在显著性、构成要素、整体外观、具体含义、呼叫方式上都明显不同,不会造成公众对于服务来源的混淆或误认,不构成近似商标。故,申请商标未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应当予以核准注册。
三、申请商标由申请人结合企业字号独创而成,既是申请人的主打品牌,亦是申请人的企业标识。申请人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,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的智慧成果,申请人在42类反复申请注册“EVDATA”标识,从未放弃对申请商标标识的保护,足以可见申请人对申请商标的重视程度。
四、申请商标早已经与服务结合在市场推广多时,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,在实际使用中已经具备了与申请人一定的关联性,并且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并未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,公众完全可以将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相区分。故,申请商标应当准予注册。
裁定结果
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8984340号“EVDate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案例启示
“EVDate”商标被驳回案例。申请商标因近似被驳回,查清引证商标状态是关键,其次从申请商标的外观、含义处着手,就可以区分出双方的显著性不同,最终经过我司律师的精彩答辩,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