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3-11-25
商标驳回复审时,商标评会派三人组成合议组,结合商标驳回理由、商标驳回复审理由及所提交的实际使用证据等材料,通过综合判断、书面审理、全面把握、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来确定商标是否该被驳回。很明显,商标驳回复审的过程要比商标审查时的过程更慎重,出错的概率也相对较低。所以,很多商标才能成功“复活”。
案件回顾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6942405号“老乾洲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商标对比图
事实与理由
一、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,蕴含着申请人独特的设计理念和寓意,显著性极强,具备商标的显著识别特征。
二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构成、含义、呼叫等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,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,不构成近似商标,未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应当准予注册。
1、从商标的构成分析:
申请商标是由汉字“老”、“乾”、“洲”组成的三字商标。引证商标则是由汉字“老”、“乾”、“州”,“驴”、“蹄”、“子”组成的六字商标。
2、从商标含义分析:
申请商标整体字面意思为:很早以前就在乾县存在的一块水中的陆地,实际表达了申请人致力于打造企业品牌的决心,亦体现了申请人致力于将企业发展成为同行业中的佼佼者的目标。
引证商标字面意思为:古代乾州流传下来的驴蹄子。商标整体的重点在对“驴蹄子”这种实物的描写,意在表达一种实际的产品。
三、申请商标具有自身独特含义,申请商标的注册完全是申请人出于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善意目的。
四、申请人是行业中少有的、从创建初始就立志做品牌企业,品牌意识深入骨髓,成为企业文化的基本信念和企业成功的关键要素。从开始的商标策划与注册到广告代理公司的引进,每个过程围绕打造品牌进行。申请人非常注重品牌的合法保护,除申请商标注册保护外还已经成功申请了著作权保护。
裁定结果
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6942405号“老乾洲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案例启示
“老乾洲”商标被驳回案例。我方律师从含义、外观处着手,区分了双方显著性不同,再结合著作权,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必将没有障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