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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科欣新型建材第19类“科欣”商标复审胜诉

更新时间:2023-11-20

商标在文字字形、读音、含义及颜色、整体结构、立体形状、颜色组合近似,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,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。那如果商标被驳回了,也不需要太过烦恼,我们还有答辩复审这一条路可以走。

案件回顾
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8076316号“科欣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
商标对比图

事实与理由

一、申请商标“科欣”源于申请人海南科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企业商号为申请人所独创,蕴含着申请人独特的设计理念和寓意,与申请人关联紧密,其作为商标使用完全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,应当予以核准注册。

二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-5在构成、整体外观、呼叫以及含义上差异显著,根本不构成近似商标,申请商标并未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应当予以核准注册。

1、从外观、构成上分析:

申请商标由图形、汉字和英文组成。商标左侧是以月牙形为边框的图形;右侧上方汉仪雅酷黑体书写汉字;下方英文“KEXIN”采用上首水滴体书写,字型匀称,结构圆润。

引证商标1由汉字“科欣”构成。商标整体采用宋体书写,笔画有粗细变化,横细竖粗。

引证商标2由汉字和英文构成。上方为长方形勾勒外框;中间汉字“欣科陶瓷”采用华文新魏字体书写;下方英文“XINKETACI”采用黑体书写。

引证商标3由汉字“亿联鑫”和英文“X YILIAN XIN”构成。商标左侧为艺术化英文“X”,左下角笔画弧形延伸成斜向椭圆形外框,右侧上方为汉字“亿联鑫”,下方为英文 “YILIAN XIN”,采用黑体书写。

引证商标4由英文“X”、汉字“馨舜泽”和英文“XIN SHUN ZE”构成。整体采用流光金色设计;右侧上方为汉字“馨舜泽”,采用字悦粗直黑字体书写;下方黑体书写英文“XIN SHUN ZE”。

引证商标5由英文“X”、汉字“鑫君诚”和英文“XINJUNCHENG”构成。左侧为艺术化“X”,以“C”形为外框,内里“X”右上角笔画艺术化为三个尖角;右侧上方汉字“鑫君诚”采用锐字工房荣光黑简体书写;下方英文“XINJUNCHEN”采用黑体书写。

2、从含义上分析:

申请商标科欣的代表海南科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。引证商标1来源于权利人的企业商号,代表其自身。引证商标2整体含义为:让人欣喜的高品级陶器和瓷器。引证商标3整体含义为:枝江市亿联塑业有限公司将财富兴旺。引证商标4整体含义为:具有馨德的郑州市舜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。引证商标5整体含义为:多金的统治者有着专一的心志。

三、申请商标标识经申请人宣传推广,已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的关系,不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。申请人花费大量的人力、物力和财力对商标进行宣传推广,在销售区域有一定的知名度。

四、立足于我国《商标法》的基本原则,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,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,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。

裁定结果

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8076316号“科欣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
案例启示

“科欣”商标被驳回案例。申请商标为图形商标,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含义、外观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,最终区分了整体差异,使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