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所在位置:网站首页>新闻快讯更新时间:2026-05-25
当商标被他人提出异议的时候,申请人不必慌张,根据异议的理由逐一分析,一一攻破。对商标异议答辩的叙述要注意内容紧凑、逻辑关系明确、重点突出、简明扼要,只要把观点说清楚,就能起到相应的作用。
案件回顾
温岭市长天进出口有限公司对申请人申请注册在第25类的81169592号“Silver sand”商标提出异议,申请人开始准备异议答辩事宜。
商标对比图

事实与理由
一、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根本无法证明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前,异议人的引证商标在服装商品上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。
二、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的引证商标有着明显的区别,根本不构成近似商标,并未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,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理应予以核准。
答辩人援引与本案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极为类似的情况,在同类已经成功注册的案例,予以说明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,且举证商标共存多年从未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与混淆。

三、被异议商标为答辩人所独创,注册申请完全是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善意目的,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理应予以核准。
四、争议商标的注册是申请人对其在先商标的的延续注册,早在2011年12月28日,答辩人就已经成功注册了第8834867号商标标识,本案争议商标与答辩人的第8834867号商标的构成要素,书写方式完全相同,应当认定为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对答辩人在先商标的延续注册。
五、被异议商标为答辩人所独创,具有独特的情怀与内涵,经答辩人长期宣传使用,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与答辩人之间建立了唯一、对应的紧密联系。
裁定结果
由于我司律师的分析有理有据,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第81169592号“Silver sand”商标准予注册。
案例启示
“Silver sand”商标被异议案例。商标异议答辩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证据收集工作,需要专业的知识和经验。专业的代理机构能够准确理解异议理由,有针对性地组织证据材料,运用法律条款进行有效抗辩。我司律师通过提供完整的商标使用记录、销售数据、广告宣传资料等证据,成功驳回了异议人的主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