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01-16
商标注册无法100%成功,但复审成功率还是可观的。假如遇到商标驳回,不要轻易对商标判死刑,由于商标在审核中审查人员个人主观因素影响比较大,但经过商标复审咱们又多了一次沟通讲理的机会,能够向评定委员会论述自己的理由及观念。
案件回顾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74214981号“味原欣悦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商标对比图
事实与理由
一、经查询,本案第12713771号引证商标目前正在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审查中,其作为本案唯一的引证商标,如若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而被撤销,则其将不再是本案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,即本案申请商标将不再有任何在先权利障碍。
二、申请商标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和寓意,与引证商标的构成、文字组成、外观、含义、呼叫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,不构成近似商标,并未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应当予以核准注册。
三、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完全是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善意目的,申请商标在申请人的长期使用、宣传过程中,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。
裁定结果
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4214981号“味原欣悦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案例启示
“味原欣悦”商标被驳回案例。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含义、外观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,最终区分了整体差异,使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