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4-11-26
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,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,继续进行提交申请,让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审议,毕竟很多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,需要重新提交,让商标局进行复审。
案件回顾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6479808号“图形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商标对比图
事实与理由
一、经查询,本案中的第73909501号引证商标正处于驳回复审实审裁定发文结束程序中,其商标状态不稳定。如果引证商标不予核准注册,则引证商标不再是本案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。
二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设计来源、含义指向、整体外观以及呼叫等方面差异显著,并不构成近似商标。故,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应当准予注册。
1、文字构成不构成近似:
申请商标由纯图形构成,并不包含文字方面。而引证商标则是由英文组合词“HRSTYLE”和“HR”两部分组成,共包含八个字母。从文字构成上来看,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者在文字类型和构成元素上截然不同。
2、含义不构成近似:
申请商标整体表达的含义是申请人跟随公众的需求出发,精益求精地为消费者提供精准的服务需求,不断提高自身的价值,并以消费者的利益为中心,努力做到最好,使之成为消费者心中广为传颂、不可或缺的品牌。
引证商标中的字母“HRSTYLE”则可能关联到人力资源(HR)与风格(STYLE)的结合,指向某种特定的人力资源管理风格或模式。
裁定结果
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6479808号“图形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案例启示
“图形”商标被驳回案例,我司律师从从申请商标的含义、特征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判断,最终使申请商标予以成功注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