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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自然人王某第44类“妙婷千金”商标复审胜诉

更新时间:2025-04-08

商标被驳回了是可以申请商标复审的,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,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丰富的代理经验,对商标局的驳回意见进行论证,向审查人员详细阐明商标为什么应该注册的理由,从而大大提高复审通过率。

案件回顾

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1340297号“妙婷千金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,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。

商标对比图

事实与理由

一、申请人已经对本案第70919105号引证商标提出异议申请,如若引证商标不能成功注册,将不再是本案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。

二、申请商标“妙婷千金”为申请人所独创,具有独特的情怀和内涵,经申请人长期宣传使用,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、对应的紧密联系。

三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字体设计区别明显,相关公众仅凭直观感受便可区分,不构成近似商标,并未违反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,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。

1、从商标的外观设计上分析:

申请商标为纯汉字商标,整体采用楷体字书写,整体外观设计简约大方。引证商标整体采用宋体字书写,字形方正,笔画硬挺。

2、为了增强说服力,申请人援引与本案高度类似且注册成功的案例,予以说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构成近似商标,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。

四、立足于我国《商标法》的基本原则,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,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,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。

五、申请商标若被驳回,势必会影响知悉申请商标的消费者的权益,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,也会给申请人造成巨大的利益损失。

裁定结果

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,条理清楚、有理有据,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1340297号“妙婷千金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。

案例启示

通过“妙婷千金”商标被驳回案例可知,商标注册之路并非一帆风顺,商标被驳回、被异议等是常有的事,我们能做的就是积极地去做复审答辩努力争取商标权利。我司律师从双方显著性进行分析,最终使商标顺利通过复审。